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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三期工程(网络安全)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A+A-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三期工程(网络安全)采购,实施方案批复已由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三期工程(网络安全)采购

  2.2、采购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100%

  2.4、项目概况:对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省域系统中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相关应用软件,进行安全检测、软件测试、代码安全审计和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试,确保系统安全上线。

  2.5、采购范围:

  安全检测:应用软件安全检测,以达到一定安全防护水平,确保系统安全上线,并出具安全检测报告。

  软件测试:应用软件功能性测试,验证系统功能实现情况,并针对性能、可靠性等其他软件特性进行检测。根据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开发单位进行修复,并通过回归测试确认问题修复情况,并出具软件测试报告。

  代码安全审计:依据JAVA/.NET/PHP等安全编码规范、OWASP TOP 10、CWE/SANS TOP 25、安全服务工作规范、代码审计实施规范等,遵循保密性、规范性原则,对软件源代码安全审计工作。

  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试:对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省域系统中的商用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应用的合规性、正确性、有效性进行评估。依据《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密钥管理以及安全管理六个方面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出具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报告。

  2.7、计划服务期:

  标段1:2020年12月20日前交付安全检测报告。

  标段2:2020年12月20日前交付软件测试报告。

  标段3:2020年12月20日前交付代码安全审计报告。

  标段4:2020年12月20日前交付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试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标段1、标段2、标段3: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需包含相关测评范围)。

  标段4: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试机构证书。

  3.3. 最低业绩要求:

  标段1: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3个安全检测相关业绩。

  标段2: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3个软件测试相关业绩。

  标段3: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3个代码安全审计相关业绩。

  标段4: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3个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试相关业绩。

  3.4. 人员基本要求:

  标段1:项目负责人,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下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证书(中级及以上)。

  标段2:项目负责人,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软件评测师”资格。

  标段3:项目负责人,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下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证书(中级及以上)。

  标段4:项目负责人,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6.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6.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4、在2017年11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7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8、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3.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节假日休息)。

  4.2、购买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购买采购文件。

  操作过程为:1)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2)请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资质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ydtgczx@163.com,邮件标题为:XX公司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3)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24-83385911,83733408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行后续付款的操作。

  4.3、采购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时30分,请各响应单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83738851

  邮    箱:chenhy@lnats.com

  采购代理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孙鹏 孙盟

  邮    编:110166

  电    话:024-83733408  83733406

  电子邮件:sydtgczx@163.com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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